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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19|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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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幼幼熙熙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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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cindy5056315
在宿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宿州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宿州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宿州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在宿州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宿州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宿州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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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骑着猪猪追月亮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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