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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544|时间:2024-05-01

最新回答

2024-05-01黑糖丸子
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含30%)以上的首期付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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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红桃小K子
1、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2、借款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或者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公积金中心(不含长、望、浏、宁)有公积金账户且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
3、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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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小喵酱一小只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离(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4.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原单位改制、破产、注销,且未再就业;
6.连续失业2年(含)以上。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职工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三条(一)、(二)、(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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