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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916|时间:2024-05-19

最新回答

2024-05-19LiangJin0727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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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深夜黑暗厨房
你好,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是;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经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六)有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有合法有效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文件、资料;
(八)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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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虾米啊1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快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我市本次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放宽规定具体为:职工及配偶一次性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购房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价;职工若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在还清贷款五年内,可以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还贷本、息额;购买毛坯房、二手房、保障房等住房需装修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一套住房的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最高按照普通住房普通装修标准1200元一平米计算),装修住房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与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职工,签订购、建房合同五年内,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支付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只能提取一套住房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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