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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426|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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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小人鱼不流泪
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其中第(五)条规定了要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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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赤脚医师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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