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 2024-05-09shuixinggege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有些地方据说非本地户籍员工离职后,也可以向原单位申请提取。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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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9妞妞帅哥两个
买房都不说了,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了,不过一年只能提取两次,每次最多只能提取房租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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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9QQ荔枝蜜
你好,是可以的。
。1、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不在昆明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以及销户利息;户口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职工,男性年满 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户口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托管手续。
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2、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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