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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975|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天天~甜甜
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具有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连续六个月以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5.申请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任一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未满5年的,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
6.借款人已取得经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7.借款人应为购房人,各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的比例,即: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60%;。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报备相关资信材料并提供阶段性担保;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存款账户中每月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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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赵鹏飞1976
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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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爱心小猪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一手房20%,二手房30%);申请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的借款人,须对其具有所有权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建、大修的真实需要,且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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