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成都市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97|时间:2024-04-23

最新回答

2024-04-23Lindahellokitty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能够帮到你

121

2024-04-23echorabbit123
成都市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
4、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8、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10、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11、同意按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12、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6

2024-04-23油炸妹子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