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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房屋装修提取暂行办法谁清楚?

浏览次数:2632|时间:2024-04-23

最新回答

2024-04-23julielovecat
步骤一:
提出申请: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出具支取证明;
步骤二:
办理手续:提取人持单位证明及相应提取资料到中心办理审批和提取手续;
步骤三:
等待通知:中心接到提取人的提取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井通知提取人;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其原因。
步骤四:
提取:提取人支取申请经中心审批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到中心指定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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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深夜黑暗厨房
1、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3、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4、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5、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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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jettyjiang
由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将一定数量的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确定开发时序,组织开发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鼓励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代建总承包和利用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移交等方式开发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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