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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一下德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

浏览次数:1018|时间:2024-05-01

最新回答

2024-05-01家装工装
德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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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小白淼淼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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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多收了三五斗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有以下三个:(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有的城市要满1年),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1.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1.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具体条件是什么?(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有的城市规定满1年);(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一手房20%,二手房30%);(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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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Herculeses
第一,具有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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