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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429|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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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MM头Selina
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和身份证;
  2.购买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发票或销售发票原件并复印一份(领证后一年以内);提供购房合同和税务监制的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收据,提取总金额小于预收款收据金额,可提取现金,提取总金额大于预收款收据金额,转帐至相关房产开发公司;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各级政府的规划、建设部门允许建造、翻建的证明(一年以内);
  4.房屋拆迁的: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首付款证明,并且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被拆迁人安置方式为原地安置或者产权调换;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商业性贷款和异地贷款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出具的《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书》;
  7.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本人身份证;
  8.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证明或本人护照;
  9.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10.合同制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农村户口本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1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提供就业登记证;
  12.持有残疾证(含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残疾证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3.残疾人员租住住房的: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租赁期间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1、2、3月份集中办理);
  14.“40、50”(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失业人员租住住房的:提供身份证、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租赁期间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1、2、3月份集中办理);
  1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申请提取时须提供经房产交易部门鉴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证明以及全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承租廉租住房的人员提供房产部门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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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zhenghan116
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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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黄小琼琼
南通海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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