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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2552|时间:2024-04-28

最新回答

2024-04-28华鑫绿创
佛山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说明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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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不老的传说kz
回答如下:
1.提取公积金,在你办理完贷款之后,有了购房合同、贷款证明就可以到公积金  中心办理了。这个时间要多久,是根据你的贷款进度而定的,没办法说具体。
 2.你能从你公积金账户内取现多少,是根据你账户内有多少余额而定的。正常来说,在职员工的公积金账户内要留有一千元的余额,其他的可以提现。你账户内有多少钱,你可以到网上查,佛山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这项服务的。别人没有账户和密码是查不到你的余额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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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丝雨如薇
以下条件满足就可以提取了;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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