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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560|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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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旭子如风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的。
    (三)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四)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五)购买二手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在税务局开具契税税票后的两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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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宁波的的汤圆
1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
  3.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房屋仅限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申请贷款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5.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6.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已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两年内申请。
  7.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
  8.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职工及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还清贷款本息之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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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孤星马哥
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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