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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154|时间: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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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肥猫啃鱼头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兰州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兰州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兰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兰州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6、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7、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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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偶素小cici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自由职业者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商品房期房按揭贷款、经济适用房期房按揭贷款、单位自建房期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房产抵押购房贷款等6个品种。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所购房价的70%,且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价的80%。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身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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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倒数第一丑
1、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自由职业者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甘肃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兰州地区购买住房,所购房产具备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可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除需提供中心必须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2、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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