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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支取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浏览次数:2664|时间: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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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程Celeste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一)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具体新政策要看当地的公积金政策,部分城市新政规定最低连续缴纳3个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提取支付房租等等不一而论,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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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janjan3344
您好,申请秦皇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流程:1、职工自行在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两份“职工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由夫妻双方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2、职工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3、夫妻双方携带证明材料共同到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信贷科(或合作中介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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