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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委托提取方法是什么?

浏览次数:1648|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天骄建材
需要办理委托提取业务,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有效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合贷款职工另需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持单位开具且盖章的《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到中心办事大厅或建行个贷中心签订《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和提取顺序。委托提取的提取范围包括一般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不含一次性住房补贴。委托提取的提取顺序为先提取一般住房公积金,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先提取当年缴存部分,再提取以前年度缴存部分。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和金额。根据《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采取逐月划转的方式。同一份委托书对应的所有委托提取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超过上月已归还贷款本息额。委托提取签约之前,符合提取条件而未提取的职工,须在签约前到中心办事大厅提取以前年度可提金额,委托提取业务只限提取当年的可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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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球球阿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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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微笑藤弥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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