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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柜面支取还贷问题哪位能说一说?

浏览次数:1812|时间:2024-04-21

最新回答

2024-04-21奔跑小猪mm
目前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职工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方式,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避免了每月跑银行还款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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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方孔金钱
第一、  提取条件
在南京,主要有五种情况能提取公积金:
一、买房。二、租房。三、到外地工作。四、生重大疾病。五、退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租房;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1、5、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提取政策
限制提取条件:
①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解读:A.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
B.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
②  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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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钱川同学
一、 柜面支取还贷的对象 
凡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支取归还贷款。已办理委托支取还贷手续(已签订逐年或逐月委托支取还贷协议书)的职工,不再办理柜面的支取还贷手续。
二、 柜面支取还贷须提供的材料 
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3、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4、贷款职工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支取申请书》和《转账支票》。
三、 柜面支取还贷的办理时间 
办理柜面支取还贷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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