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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要具备哪些?

浏览次数:1696|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心泊-李伟
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申请单,及外地户口证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提取。(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规定外地城市户口还不给提,必须是外地农村户口,比如成都!)  另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住房消费,不能用于抵押贷款之类的!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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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高小贱大琪琪
你好,条件:
  1出境定居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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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taojia1988
你好,支取条件如下: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非房屋类:  
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7、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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