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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浏览次数:2083|时间:2024-04-12

最新回答

2024-04-12痴货哟i
1、申请人应为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职工;  2、偿还贷款应为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南京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  1、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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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李小姐梦游记
你好,买房或者装修,或者更换工作,可以凭购房证明,装修证明,或离职证明去公积金管理处领取。
一、公积金支取
(一)  购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
a)购房,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现金);
b)超过一年,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不能提现,只能转帐至还贷账户。
2.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a)期房
I.购房合同正本原件(黄色封面)
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II.预付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
IV.结婚证(非本人购房时需提供)。
b)二手房和存量房
I.房产证原件;
II.契税发票原件;
I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V.与原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为购房合同原件、蓝色封面);
V.结婚证(本人为非产权人或者共有产权人需提供)。
备注: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子,不可以支取公积金。
(二)商业贷款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有房贷、且为商业贷款;
2.办理时间:每年上半年的上半月(1月至6月的1号至15号);
3.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I.贷款合同原件
II.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由你贷款的银行提供,说明用于提取公积金)贷款证明当月开当月有效,逾期作废。
III.身份证原件
IV.结婚证(主贷人非本人需要提供)
说明:公积金还商贷,不能提取现金,只能转账到还贷帐户;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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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aprileatapple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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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头发长很慢
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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