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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981|时间:2024-04-30

最新回答

2024-04-30薇枫1988
宜宾开始试行为期一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根据新政,子女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同时,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提取公积金方面,对于子女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子女必须与父母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子女及其父母均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新购房提取需在一年内。未婚子女提取,只能提取父母及本人三人的住房公积金;已婚子女提取,只能提取双方父母、本人及配偶六人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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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文燕大侠
1、在宜宾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3、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无连续逾期或累计逾期3期以上的还贷记录;      
4、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为原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共有产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具备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条件;      
6、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家庭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
7、申请人及配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或装修该套住房;      
8、房贷套数认定按现行规定执行;      
9、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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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艾薇喵跑
你好,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宜宾市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信誉良好;
(4)有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担保),购买住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借款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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