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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青岛大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

浏览次数:1990|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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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尝试新鲜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职工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门诊)个人费用支出清单的原件、复印件,医疗保险机构医疗费报销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职工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需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及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5、家庭收入证明。职工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也可以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没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镇(街)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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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林麓是吃货
一、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金提取,应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再由单位经办人代员工办理,需要至单位所在属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办理,除了备齐所有资料外,还需带好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表》需要加盖单位预留公章;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住院病案(未住院的需提供包含各种诊断报告的病历证明)原件及加盖医院收费业务章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
4、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三、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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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黄先生Simon
1、住房公积金储蓄存折;
2、单位行政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黄色);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和子女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医保部门提供的医疗费结算证明;6、家庭收入证明;重大疾病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症,精神分裂症等八种疾病。缴存当事人须在重大疾病出院结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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