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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浏览次数:2194|时间:2024-05-16

最新回答

2024-05-16justjoshua
你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住房公积金必须连续交够6个月,如果中间有中断,从续交后开始计算;  
2、有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  
3、如果是租房,有正式的租房合同。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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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落叶无声201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市、县(区)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原房地产权证等    4、《支取申请凭证》(单位或中心索取)及《工程结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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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旺泰纺织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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