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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1861|时间: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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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藤原惠津子
房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有: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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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小胶带儿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二、个人准备资料:
  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最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
  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婚姻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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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大白包小白
厦门市房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五)借款申请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六)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
  直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到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C厅)申请。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一)商业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涉及的评估和担保等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二)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需按受委托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厦公积金管〔2013〕7号)的文件精神,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回收全部贷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凡缴存单位未办理正常缓缴手续,借款人在贷款手续完成后即恶意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12个月或累计15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贷款余额;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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