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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提取条件谁清楚?

浏览次数:537|时间: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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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我是新悦
北京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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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品嵊红木
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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