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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谁了解?

浏览次数:637|时间:2024-04-28

最新回答

2024-04-28大宝儿0619
你好,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4)至少首付房款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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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空山微风
你好,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一、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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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果果麦片
你好
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
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下调至3.75%。
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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