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8喝茶的樱桃
具备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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