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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公积金领取方法是什么?

浏览次数:1635|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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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美人儿不哭
深圳个人公积金领取方法
办理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受理,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步骤:
1.  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2.  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  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  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3.  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在网上办理;
4.  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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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樱子2200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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