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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谁清楚?

浏览次数:289|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秋林花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其中第(五)条规定了要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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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小小兔121
提取条件:
  (1)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离退休、调离、户籍迁移、终止劳动、支付房租、及困难职工用于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情况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对于按时正常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前,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贷款上一年度(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3)职工申请自住住房购房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满一年(12个月)且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的贷款户,允许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余额(对于组合贷款,职工可自行选择优先冲抵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余额),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贷款总额的25%或达到5万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计),其中借款人属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2万5千元以上,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提取时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
(4)每个职工在一个年度(12个月)内只能申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的间隔应当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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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阿tin逐梦游
你好,新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必须满足职工申请自住住房购房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满一年(12个月)且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的贷款户,允许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余额(对于组合贷款,职工可自行选择优先冲抵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余额),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贷款总额的25%或达到5万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计),其中借款人属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2万5千元以上,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提取时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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