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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2760|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pisces850318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修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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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温江成都银行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退休;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3、在职期间被判刑;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七)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下同)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九)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
符合本条第(一)、(二)、(五)、(七)、(八)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在购房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购房资金不足,可提取家庭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可采用转账方式提取家庭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办理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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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朵朵肉肉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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