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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哪位清楚?

浏览次数:2412|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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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QQ荔枝蜜
缴纳标准: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另外,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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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lisabaobao99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单位、职工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仍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市本级和区市县新、老职工界定标准按当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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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一口好锅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城镇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市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授权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第四条  管理中心应当与管委会指定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由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转移、封存、托管、归还等手续。  
第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托管手续。  
单位名称或者地址等信息变更,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六条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单位或者职工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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