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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597|时间:2024-04-10

最新回答

2024-04-10花花洒洒洒
(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具有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连续十二个月以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任一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未满5年的,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已取得经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七)借款人应为购房人,各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八)借款人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的比例,即: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60%;。
(九)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报备相关资信材料并提供阶段性担保;
(十)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存款账户中每月划收贷款本息。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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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小豆他妈妈
福建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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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月兮月兮
福建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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