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2569|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没腰的麦兜
1.缴存地在是宜宾市的,并且区县不同都是不能使用的,比如你在宜宾县缴存的,来翠屏区买房就不行。
2.公积金余额达8000以上,并连续缴存1年以上.
另外就看你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说明了,如果没有的话,只要符合条件基本很容易贷下来的.

292

2024-05-03紫晨郡主
贷款条件:
1、在宜宾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3、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无连续逾期或累计逾期3期以上的还贷记录;  
4、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为原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共有产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具备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条件;  
6、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家庭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  
7、申请人及配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或装修该套住房;  
8、房贷套数认定按现行规定执行;  
9、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157

2024-05-03一个胖子0528
宜宾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宜宾市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信誉良好;
(4)有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担保),购买住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借款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26

2024-05-03guyanni1987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显示迟缴三个月以上的,须及时补缴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发生住房公积金转移,中途停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一年,新、旧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合并累计缴满一年的情况,可视同正常缴满一年;中途停缴超过一年的,须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满一年,才能申请贷款;
(3)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显示为封存和停缴的状态的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申请人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建房须在公积金缴存地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申请人能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其他条件:
肇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