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3scarlett0306
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赞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