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2伊月寒水20
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固定的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4. 已经签订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
5. 已支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6. 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住房作抵押,或以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做贷款申请,受理,审批,然后接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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