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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来哪位晓得?

浏览次数:2433|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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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摄氏三十八度
提取需要一定条件,各地有差异,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各地规定有差异);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提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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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小黑君kk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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