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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浏览次数:713|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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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NDSGGS南都
根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8.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15%  以上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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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吃不胖的妩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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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lilyspirit00
离职满一年后,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就可以凭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原单位盖章的支取使用审批表,到缴存地柜台办理提取。如果户口是外地的,离职后可以马上办理支取公积金。
   可以凭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原单位盖章的支取使用审批表,到缴存地柜台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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