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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613|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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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我与食俱进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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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小精灵926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行政区域常驻户口或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二年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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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哇啦哇啦bibibi
你好,只要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出境定居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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