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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428|时间:2024-05-22

最新回答

2024-05-22晨馨1205
你好,提取材料
1、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查询合同备案号);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
3、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名卡原件。您的实际提取金额将转入您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取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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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曦若若往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4、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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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宁波的的汤圆
成都市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定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一)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1、职工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建或大修住房一年内(实际发生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全部贷款本息结清前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可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应超出上年度实际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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