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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如何能取公积金?

浏览次数:2501|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cocomooner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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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欧阳小七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额度各地有差异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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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秀之美adahe
办理提取公积金的一般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4)中心核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核准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职工。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商品房(经济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预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购房发票原件已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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