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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公积金怎么提取?

浏览次数:2160|时间:2024-05-06

最新回答

2024-05-06M15981511985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买新房,二手房的,凭公积金卡,身份证,购房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现金完税证》)提取,提取到票据开出当月的余额。可提金额为职工+单位+利息。
如果你同时办理了住房贷款,以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一年提2次,同时留存10个月缴存额。凭:公积金卡,身份证,借款合同,最近一段时间的连续的还款明细(银行盖章)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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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sailwithjada
(一)提取人凭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机构(包括市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或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市区所属网点提出申请。如属偿还贷款提取的,提取人应先到贷款银行取得还贷证明。提取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1份。
(二)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点或承办银行所属网点受理申请并审,核提取公积金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提取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并给予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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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pochacco要加油
苏州高新区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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