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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浏览次数:1500|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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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人艰不拆XP
通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的,单位负责人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加盖单位公章、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书》上加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三)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四)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取条件或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
  (五)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出具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部分提取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百元取整。
  (六)  职工持管理中心出具的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或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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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我的歌声里AA
通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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