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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领取条件是啥?

浏览次数:624|时间: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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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一梦三只鸭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哈尔滨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哈尔滨或户口迁出哈尔滨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哈尔滨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二、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三、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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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洋洋捌月
哈尔滨公积金领取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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