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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需要哪些?

浏览次数:2731|时间: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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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starjing99
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
(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地城镇户口还须提供暂住证)、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原件、住房公积金卡;
(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国和契税完税证)  
(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      
(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5)由中心委托人才服务中心代为扣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或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军官的(含士官)的,提供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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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欧欧里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
(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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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赤影妖妖艾可
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鉴证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原件。
  4、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证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的首付款证明。房款差额付款证明。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须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8、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9、借款人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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