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69|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密果儿颖颖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4

2024-05-08长颈鹿之迷
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147

2024-05-08xiaotian0001
1)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满一年以上,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少于个人最近一年缴存额;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非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中省直企业工作人员;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