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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是什么?

浏览次数:47|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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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哈鲁咕噜
浙江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嘉兴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首套)总价30%(含)[90m2(含)以下为2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精装修住房(首套)的有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第二次贷款或第二套住房的有总价60%以上首付款。
6、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第二次贷款要60  %(含)以上首付款,贷款额度为差额贷款。
  6、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必须首次还贷中无连续三期以上逾期记录且贷款余额为零,次月起可再次申请贷款;
  8、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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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A可儿她姑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首套)总价30%(含)[90(含)以下为2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精装修住房(首套)的有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第二次贷款或第二套住房的有总价60%以上首付款。
  6、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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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偶是九九
您好,浙江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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