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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516|时间: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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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2、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3、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5、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非房屋类: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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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常德市行政区域的;
(六)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且时间为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
(七)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八)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九)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属于商业银行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自贷款还清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十)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
(十一)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本人因大病住院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子女就学无力支付学费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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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进击的银酱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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