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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764|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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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恋慕耐受不良
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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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moncherisii
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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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sw634365102
中山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工作调离中山、户口迁出中山、出境定居的。(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30%以上(含30%)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中山住房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10)职工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付款购买自住房支取公积金,支取额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支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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