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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权的问题---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浏览次数:1201|时间:2024-05-01

最新回答

2024-05-01小捞出吱吱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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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jiangyue514悦兔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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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哇啦哇啦bibibi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决议。中国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政策刚出台,上海就在积极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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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snowangeltan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因此,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按您问题所述,应由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者缴纳土地使用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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