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产权产证 > 北京工作居住证材料有哪些?

北京工作居住证材料有哪些?

浏览次数:858|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鹿鹿小宝贝
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    诚信声明》
9、《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310

2024-05-03漫山红遍
居住证办理,需要公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相关的居住证办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居住证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