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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是什么?

浏览次数:1006|时间:2024-05-23

最新回答

2024-05-23刘小刘1234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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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tonyxiaozb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业主提供);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由有地形图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地形图(在图上标明用地范围,并经属地管理部门审定)(原件2份);
3、经审定(由属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县政府审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比例为1:200-1:500、较大项目为1:500-1:1000)[图中须反映现状地形并标明建筑基地界限、新建建构筑物的外轮廓尺寸、与相邻建筑、用地界、道路(含规划道路)中心线、河道、管线等间距尺寸及相关技术指标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另附总平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1份(业主提供);
4、以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附属文件、附图)(复印件1份业主提供)
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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