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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浏览次数:1800|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跑跑跑pao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如果本人不能回来,要在国外当地大使管办理委托书,委托配偶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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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心如蝶舞
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样补办:(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这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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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海诺地暖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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